责任部门:江西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
联 系 人:金龙
联系电话:0791-86266629
办公地址:江西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903室
邮政编码:330046
(一)办事依据
1、关于印发《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国科发政[2009]648号)
2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(国科发政[2008]770号)
3、关于印发《江西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赣科发政字[2010]99号)
(二)申请条件
1、联盟成员由企业、大学和科研机构等10个以上单位组成,并具有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合作关系;
2、具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,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;
3、设立决策、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,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。联盟执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,负责有关日常事务;
4、对联盟经费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,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,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相关规定执行,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;
5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,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;
6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,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,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。
(三)申报材料
1、联盟协议文本(可参考材料二)4份,其中1份为联盟正式协议原件,3份为正式协议复印件,用于组织形式审核。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收到申请联盟提交材料时止,所提供联盟正式协议原则上应当签署1年及以上;
2、申请表(格式见材料三)一式6份。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,4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;
(四)申请程序
1、申报:联盟协议约定的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在网上进行组建申报。
2、初审: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初审合格名单。
3、专家评审: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联盟进行评审,依据评审标准进行排序,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联盟进行实地考察,确定拟同意组建联盟名单。
4、公布: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将拟同意联盟建设名单,报请省科技厅厅务会决定,经厅务会同意后,对外公布。
5.考核:省科技厅对联盟实施动态管理,每年对联盟进行绩效考核,考核结果作支持联盟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(五)审批时限
省科技厅常年受理联盟申请,分批集中审核,一般每年公布1-2批联盟名单。
(六)流程图